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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人气供货商名单

关于开展“2009年度浙江紧固件行业
十大品牌企业、十大风云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2009年,面对全球金融危机和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浙江紧固件人发扬艰苦创业、不屈不挠、顽强拼搏的精神,积极参与国际、国内市场的竞争,再一次向世人递上了一份圆满的答卷,为紧固件战略转型吹响了号角。
2009年,我们共同见证了浙江紧固件人喜人的发展;2009年,我们共同见证了浙江紧固件人技术水平长足的进步;2009年,我们共同见证了浙江紧固件人辛勤的付出和收获的喜悦;是他们高调的亮剑精神改变了业界处事低调的行风,成为2009业内外人士共同关注的热点。

  为表彰在市场大潮中风起云涌的浙江紧固件知名品牌企业与行业领军人物,激励其他企业走向更高、更强、更深的发展领域,浙江省紧固件行业协会、国家标准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联合推出“2009年度浙江紧固件行业十大品牌企业、十大风云人物”评选活动。

  主办单位:浙江省紧固件行业协会、国家标准件产品质量检验中心

  评委机构:成立“2009年度浙江紧固件行业十大品牌企业、十大风云人物”考评组,下设办公室。考评组办公室设在浙江省紧固件行业协会内。考评组由以下人员组成:组长:沈家华;副组长:徐德仁、姜招喜;成员:倪定、徐鹏飞、顾卫平、张岩枢、蔡侃祥、姜文忠、应成钊、张青春、陈冠达、钟东菊。

  评选过程:
本次评选秉承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推荐(各级协会)与自主报名相结合,按照初选、考评组评分、公告、表彰的顺序,在候选者中,分别选出十个品牌企业与十名企业家,授予“2009年度浙江紧固件行业十大品牌企业”、“2009年度浙江紧固件十大风云人物”荣誉称号。

  颁奖方式:
2010年4月20日,在浙江省紧固件行业协会第一届二次会员代表大会上举行隆重颁奖仪式,颁发荣誉证书与铜牌,并为获奖者制作专门宣传光盘。获奖者将优先参加省、市各种评优活动、名牌推荐活动,优先推荐参加重大工程(项目)的招标活动,并列入协会新产品研发及专家委员会主要扶持对象。

  宣传方式:
对获得“双十”的单位和个人,将在全国及省内新闻媒体上予以报道;《中国·浙江紧固件》杂志将进行组合宣传,并给上榜者提供全方位形象展示机会;增印5000份刊物与宣传光盘,在2010年全年国际与全国紧固件展览会上赠送;在2010年全年出版的杂志上每期刊登“十大品牌企业”、“十大风云人物”上榜者名单及商标、地址、网址与电话号码等。

  时间安排:
  1、12月10日前,推出《关于开展“2009年度浙江紧固件行业十大品牌企业、十大风云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2010年1月上旬,一届二次理事会议讨论通过并下发《关于开展“2009年度浙江紧固件行业十大品牌企业、十大风云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3、2010年1月31日前报名结束,
  4、3月15日前初审、考评结束。
  5、3月16日----3月30日公示并征求企业当地商务部门意见。
  6、4月20日下午一届二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彰。 

  申报热线:0573-86161291、86966577、86966300;
       传真: 0573-86966577、E-mail:zhhyjgj@163.com

  附件:
  1、浙江省紧固件行业十大品牌企业、十大风云人物申报条件;
  2、浙江省紧固件行业十大品牌评价细则;
  3、浙江省紧固件行业十大品牌评分表;
  4、浙江省紧固件行业十大风云人物评价细则;
  5、浙江省紧固件行业十大风云人物评分表。

 

浙 江 省 紧 固 件 行 业 协 会
国家标准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2009年12月1日

 

附件1 十大品牌企业、十大风云人物申报条件

  一、十大品牌企业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注册地在浙江省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紧固件生产企业;
  2.申报企业具有先进可靠的生产条件、技术装备,技术创新、产品开发和市场应变能力居行业前列;
  3.申报企业应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用户(顾客)满意程度高;
  4.申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并有效运行,未出现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5.申报企业达到一定规模,年销售额、实现利税位于本行业前列,上年度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并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6.申报企业产品质量在同类产品中处于市内领先地位,并达到国际、国内或省内先进水平,市场占有率、出口创汇率、品牌知名度居省内同类产品前列。
 
  
二、十大风云人物申报条件
  1、申报人是该企业主要负责人(董事长、CEO、总裁等),在紧固件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与知名度、重信誉守诚信;
  2、申报人自身的成长和成功、个人能力、修养和所作所为在特定领域内对公众有鲜明借鉴或者学习意义(即榜样作用);
  3、申报人的人物故事成为产业发展的典范,成为其他企业借鉴的样板;
  4、申报人的人物行为引起全社会广泛关注和认同,引发社会共同思考;
  5、申报人所经营的企业在经营规模、实现税收、总资产贡献率等在上年度位居同行前列,最近三年未发生亏损;
  6、申报人所创办或领导的企业在国内、国际市场具有一定的市场基础和份额;
  7、申报人在行业内具有相当经营规模和号召力,有一定的发展速度和良好的发展潜力,能帮助其他企业共同致富;
  8、申报人以回馈社会为己任,承担着较为显著的社会责任和回报,慈善行为突出;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受理申请:
  1.注册地址不在浙江省内的企业;
  2.用户(顾客)反映质量问题强烈的产品;
  3.近三年内国家、行业和省、市级质量监督抽查被判为不合格或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及国内外重大索赔事件的产品;
  4.近三年因其它不诚信行为被媒体公开曝光过的。
  5 . 近一年内有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附件2:
浙江省紧固件行业十大品牌评价细则

  一、评价指标及分值分配
  浙江省紧固件行业十大品牌评价指标由市场评价、质量评价、效益评价和发展评价、综合评价五部分组成,按总分值120分计,其分值比重分别为25分、30分、25分、30分和10分。

  (一)市场评价(25分)

  1.申报企业注册商标和品牌
  (1)申报企业注册商标注册时间满三年的,得5分;注册时间满一年不足三年的,得2分;注册时间不满一年的,得1分。
  (2)申报企业注册商标属于中国名牌或行政认定中国驰名商标的,得10分;属于省名牌或省著名商标的,得5分;属于市名牌、市著名商标或司法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得3分。获得多重证书的,按最高得分计算。

  2.申报企业总销售额
  申报企业上年度总销售额达5000万元的,得3分;每超出1000万元,加1分;以此类推,最高不超过5分。

  3.出口创汇能力
  申报企业出口额达200万美元的,得2分;每超出100万美元,加1分;以此类推,最高不超过5分。

  (二)质量评价(30分)

  1.实物质量水平
  (1)申报企业主导产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得2分;申报企业主导产品的标准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得1分。
  (2)申报企业主导产品实物质量主要指标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一等品要求或其采用的企业标准的主要性能指标优于国家或行业标准(国内先进水平)的,得3分;执行并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得1分。

  2.质量保证能力
  (1)企业获质量奖的,市级10分;县级5分。获得多重证书的,按最高得分计算。
  (2)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得2分。
  (3)企业通过环境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得2分。
  (4)企业通过职业安全健康认证且在有效期内证,得2分。
  (5)企业通过《测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依次为省级,3分;市级,2分;县级,1分。获得多重证书的,按最高得分计算。
  (6)企业通过《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依次省级,3分;市级,2分;县级,1分。获得多重证书的,按最高得分计算。
  (7)申报产品获得节能、环保或其它各类自愿性产品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每项加1分,最高不超过3分。

  (三)效益评价(25分)

  1.企业实现利税状况
  (1)2008年度企业利税总额达200万元的,得2分;每超出100万元,加1分;以此类推。最高不超过10分。
  (2)近三年内企业纳税总额逐年递增的,得5分;其中有一年递减的,得2分;连续递减的,不得分。
  (3)近三年企业利润总额逐年递增的,得5分;其中有一年递减的,得2分;连续递减的,不得分。

  2.企业纳税信用等级
  企业纳税信用等级为AA级及以上的,得5分;A级的,得3分。

  (四)发展评价(30分)

  1.申报产品获科技进步奖、高新技术产品证书或新产品证书情况
申报产品获国家级科技进步奖的,得10分;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全国行业协会科技进步奖或国家火炬计划项目、星火计划项目或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产品或国家重点新产品的,得5分;获市级科技进步奖或省级新产品的,得3分;获县级科技进步奖或市级新产品的,得2分;获县级新产品的,得1分。获得多重证书的,按最高得分计算。

  2.申报产品获得专利情况
  申报产品拥有发明专利的,每项得5分,最高得10分;拥有实用新型专利的,每项得2分,最高得6分;拥有外观设计专利的,每项得1分,最高得3分。 本项最高得分不超过10分。

  3.企业建立技术中心情况
  申报企业拥有国家级技术中心(研究中心,下同)的,得5分;拥有省级技术中心的,得3分;拥有市级技术中心的,得2分;拥有县级技术中心的,得1分。获得多重证书的,按最高得分计算。

  4.企业参与上级标准制订情况
企业参与国家、行业或省级地方标准制定的,分别加5分、3分、2分、2分。参与多项标准制定的,按最高得分计算。

  (五)综合评价(10分)

  综合申报企业和产品在行业中的地位和影响,特别是在区域块状产业中发挥的作用,分析在市场、质量、效益和发展等方面的优势与不足,由评审专家进行实事求是的评价,得分最高不超过10分。

二、评价要求

  本次专家考评组将组织相关行业部门或专家根据本评价细则要求,按照行业及产品特点,对申报企业逐项进行打分,得出最终得分后按分值高低取前十名。

  三、附加说明
  1、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本细则适用于浙江省紧固件行业十大品牌的评价。
  3、未尽事项由浙江省紧固件行业协会负责解释。

 

 

附件3:浙江省紧固件行业十大品牌评分表

申报企业

 

评价项目

评价核实情况

得分

单项得分

一、市场评价25分

1.申报产品注册商标和品牌

——

——

 

(1)商标注册时间(5分)

 

 

 

(2)名牌或著(驰)名商标(10分)

 

 

2.企业销售总额(5分)

 

 

 

3.出口创汇能力(5分)

 

 

 

二、质量评价30分

1.实物质量水平

——

——

 

(1)产品标准水平(2分)

 

 

 

(2)产品主要性能指标(3分)

 

 

2.质量保证能力

——

——

 

(1)质量管理奖情况(10分)

 

 

 

(2)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分)

 

 

(3)环境体系认证(2分)

 

 

(4)职业健康安全认证(2分)

 

 

(5)测量管理体系认证(3分)

 

 

(6)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3分)

 

 

(7)其他产品认证情况(3分)

 

 

三、效益评价25分

1.企业实现利税

——

——

 

(1)2009利税总额情况(10分)

 

 

 

(2)近三年企业纳税情况(5分)

 

 

(3)近三年企业利润情况(5分)

 

 

2.企业纳税信用等级(5分)

 

 

 

 

 

评价项目

评价核实情况

得分

单项得分

四、发展评价30分

1.科技进步奖、高新技术产品、新产品情况(10分)

 

 

 

2.申报产品专利情况(10分)

 

 

 

3.企业技术中心情况(5分)

 

 

 

4.企业参与和上级标准制订情况(5分)

 

 

 

五、综合评价(10分):
1、评价意见:

 

 

 

 

 

2、得分:

             考评组专家签名:

                                                         年    月    日

企业总得分

 

 

 

附件4:浙江省紧固件行业十大风云人物评价细则

  一、评价指标及分值分配
  浙江省紧固件行业十大风云人物评价指标由企业评价、个人评价、效益评价和社会责任评价、综合评价五部分组成,按总分值120分计,其分值比重分别为25分、30分、25分、30分和10分。

  (一)企业评价(25分)

  1.申报企业创办时间与企业荣誉
  (1)申报人创办企业时间满1年的,得1分;此后每满1年加1分,满5年以上的,得5分。
  (2)申报企业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的,得10分;获得省级以下市级以上荣誉的,得5分;获得市级以下荣誉的,得3分。获得多重证书的,按最高得分计算。

  2.申报企业总销售额
  申报企业上年度总销售额达8000万元的,得3分;每超出1000万元,加1分;以此类推,最高不超过5分。

  3.出口创汇能力
  申报企业出口额达800万美元的,得2分;每超出100万美元,加1分;以此类推,最高不超过5分。
  
  (二)个人评价(30分)

  1.影响力
  (1)申报人在全国或省内有一定知名度的,得5分;申报人在当地有一定知名度的,得3分。
  (2)申报人在全国或省内有较好口碑的,得5分;申报人在当地有较好口碑的,得3分。

  2.号召力
  (1)申报人自身的成长和成功、个人能力、修养和所作所为在特定领域内对公众有鲜明借鉴或者学习意义(即榜样作用),得5分;
  (2)申报人在行业内有一定的发展速度和良好的发展潜力,能引领其他企业解脱困境开拓市场,起模范作用的,得5分;
  (3)申报人的人物行为引起全社会广泛关注和认同,引发社会共同思考,得5分。
  (4)申报人的人物故事成为产业发展的典范,成为其他企业借鉴的样板,得5分。  

  (三)效益评价(25分)

  1.企业实现利税状况
  (1)2008年度企业利税总额达200万元的,得2分;每超出100万元,加1分;以此类推。最高不超过10分。
  (2)近三年内企业纳税总额逐年递增的,得5分;其中有一年递减的,得2分;连续递减的,不得分。
  (3)近三年企业利润总额逐年递增的,得5分;其中有一年递减的,得2分;连续递减的,不得分。

  2.企业纳税信用等级
  企业纳税信用等级为AA级及以上的,得5分;A级的,得3分。

  (四)社会责任评价(30分)

  1.慈善募捐
  申报人以回馈社会为己任,承担着较为显著的社会责任和回报,慈善行为突出,累计捐款100万以上的得10分,100万元以下按每10万元得1分。

  2.扶贫帮困
  申报人响应政府号召,作出重大扶贫帮助的,得5分;参加一般扶贫帮困的,得3分。

  3.结对助学
  申报人结对助学结对1名的,得2分;结对2名的,得4分;超过2名的,得5分,

  4.个人荣誉10分
  申报人获过县级个人荣誉1次的,得2分,市级个人荣誉1次的得3分,省级个人荣誉1次的得5分,全国级个人荣誉1次的得10分,荣誉累计评分不超过10分。

  (五)综合评价(10分)

  综合申报人在社会与行业中的地位,特别是个人在行业中的主导力、影响力、号召力与个人的社会责任感,由评审专家进行实事求是的评价,得分最高不超过10分。

  二、评价要求
  本次专家考评组将组织相关行业部门或专家根据本评价细则要求,对申报人逐项进行打分,得出最终得分后按分值高低取前十名。

  三、附加说明  
  1、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本细则适用于浙江省紧固件行业十大风云人物的评价。
  3、未尽事项由浙江省紧固件行业协会负责解释。

 

 

附件5:浙江省紧固件行业十大风云人物评分表


申报人

 

评价项目

评价核实情况

得分

单项得分

一、企业评价25分

1.创办时间与获得荣誉

——

——

 

(1)创办时间(5分)

 

 

 

(2)企业荣誉(10分)

 

 

2.企业销售总额(5分)

 

 

 

3.出口创汇能力(5分)

 

 

 

二、个人评价30分

1.影响力

——

——

 

(1)知名度(5分)

 

 

 

(2)美誉度(5分)

 

 

2.号召力

——

——

 

(1)学习榜样(5分)

 

 

 

(2)模范作用(5分)

 

 

(3)人物行为(5分)

 

 

(4)人物故事(5分)

 

 

三、效益评价25分

1.企业实现利税

——

——

 

(1)2009利税总额情况(10分)

 

 

 

(2)近三年企业纳税情况(5分)

 

 

(3)近三年企业利润情况(5分)

 

 

2.企业纳税信用等级(5分)

 

 

 


 


评价项目

评价核实情况

得分

单项得分

四、社会责任评价30分

1.慈善募捐(10分)

 

 

 

2.扶贫帮困(5分)

 

 

 

3.结对助学(5分)

 

 

 

4.个人荣誉(10分)

 

 

 

五、综合评价(10分):
1、评价意见:

 

 

 

 

 

2、得分:

             考评组专家签名:

年    月    日

人物总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