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紧固件行业协会选举办法(草案)
(2009年8月29日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
根据《浙江省紧固件行业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本次会议选举产生浙江省紧固件行业协会理事,组成理事会。
本协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由理事会参照本办法在理事会内部选举产生。
二、理事企业建议名单由协会筹备工作组提出,并在大会上由会员代表采取等额选举、举手表决的方式进行,得票数超过应到会员代表半数的当选。
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人选建议名单由协会筹备工作组从理事当选名单中提出,实行等额选举,由理事会采取举手表决方式进行,得票数超过应到理事半数的当选。
专业委员会主任、副秘书长、直属部门负责人由秘书长提名,由理事会决定。
三、凡本团体会员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四、选举设总监票1人,监票2人,计票2人。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由非理事人员担任,经会议主持人提名本次会议通过。选举工作在会议主持人主持下进行。
五、选举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众宣布选举结果。得票数少于应到人数半数的不能当选,不足名额不再增选。
六、若选举中发生本办法以外情况,由大会主席团会同登记管理机关协商后裁定。
七、本办法经本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 |